常州市招收17岁未成年人,手指被机器绞断,使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有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17:17
对双方都有什么影响,使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应支付多少医药费
(回答具体,全面。不要脱离话题)满意的,我回给更高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规定: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你的“17岁”是否是未满十六周岁?如果是,就违法了!如果不是,要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要报劳动局,交保险的话,可享受工伤保险;没交保险的话由企业自己承担。要让他满意,否则人家向劳动局举报就麻烦了!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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