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原告签收调解书、原告事后申请执行调解书,调解书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22:28:11
原告、被告(借款人)、被告(担保人),法官主持原告代理人、借款人调解,达成了借款人清偿原告欠款的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原告代理人以原告名字签收,二被告也签收。事后原告知晓后,凭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执行财产不够,因调解程序违法要求法院再审。法院再审后,撤销了原调解书,责成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问:1.调解书是否可视为原告同意了代理人的签收行为,是否有效? 2.担保人的房产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是否有效?

第一个问题看原告给其代理人的授权了,要是全权代理则代理人有权替原告签收文书,当然以原告的名字签收是不合理的。
既然是担保人,担保肯定有效了,不过不一定用房产做担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