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8:14:21
近期准备购房,某个楼盘自称是拆迁安置房,因为部分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所以剩余部分安置房,作为商品房由该街道办进行销售。自称肯定2年内办理房产证,但是目前无法公积金贷款。
经本地房管局查询,该区域确属拆迁安置区域,也确实已经安置部分拆迁户,但是对拆迁安置剩余的房屋是否可以由居委会或者街道办按照商品房进行销售,拆迁办和产权办都表示不能给出肯定答复。
请问比较了解情况的网友,这种情况国家是否有相关规定,这种房是否敢买?
非常感谢,如能给出相关政策,会有额外加分。
他的意思是政府拆迁安置房,不存在开发商的问题,他们自己就是开发商了,有建筑公司施工。

这种作为商品房由该街道办进行销售。自称肯定2年内办理房产证,但是目前无法公积金贷款。
建议你去国土资源局去问问,一般这样得情况都没有肯定得答案,你是被拆户么?

没有也不会有与此相关的文件或规定。
只要开发商有一定的资质,与社区或其它部门或单位合作销售是允许的。
关键看合同是否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权利是否对称,最迟办房产证是否有明确的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