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纸刊登错误的旅行社线路的报价,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50:15
某旅行社在一日报上刊登了某旅游路线,报名方法:1.电话咨询旅游线路2.传真签定合同3.指定银行存款。报社将报价3200误排版为320元,外地游客小李通过电话向旅行社提出参加,在电话中询问:“是否按照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办?”接待人员给予肯定,并给予了银行帐号和出发时间,小李将320元汇入,并请假前往旅行社,当被告之为3200元时,小李提出不参加要求退还320元,并双倍赔偿,同时承担误工费和路费,理由是小李已经按照广告中的要求与旅行社达成协议,双方协商不成,以欺诈消费者权益为由向法院起诉。
问:1.日报上的旅游广告是要约吗?
2.旅行社是否存在欺诈,能否满足小李的要求?
希望知道的朋友告之正确的处理方法,万分感谢!
注意! 旅行社的价格为3200, 是报社排版失误,导致价格错误...希望能告诉我您的意见的法律依据.谢谢.

如果你们有证据是报社的责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样稿’。)可以向报社索赔;如果没有,你们应该赔赏小李的诉求,尽快‘大事化小’。(你们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范畴。)

我想请问你传真签订了合同了吗,如果签订合同价格是320,那么旅行社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和明确价格,退还你的320元钱是应该的,但是要求赔偿欠妥。欺诈是不可能,任何正规的旅行社也不可能出现十倍以上的价格欺诈。
估计一种原因是就是在广告刊登过程中出现了失误。

你可真够较真的 还要双倍赔偿和误工费和路费。
话又说回来了,3200的旅游费用,你320就能去,你报名的时候怎么能不再次确认下呢,天上又不会掉馅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