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知识产权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47:25
营销策划合同书
甲方:某某饭店
乙方:我公司

合同内容:乙方为甲方免费实施营销策划活动。
合同期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签字后生效,为期一个月。
合同金额:免费
实施费用:成本费用300元(印刷品)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签约条件:
1. 本次营销策划活动为乙方的免费试用活动。
2. 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甲方如有需要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营销策划活动提案,可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注: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私自使用乙方所提供过的任何营销策划方案,如有使用,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相应提案费用。

我的问题如下:
1.如果1个月试用期满后,甲方继续使用我的营销提案,我是否有权索要相关费用。
2.不知道中国是否有这种营销提案知识产权的说法?
3.如果可以索要费用,法律规定是否有上线。

其他:我公司定价:3个月5000元。
我的合同是否有传说中的霸王条款?或者合同不合法?

1如果未经允许私自使用 可以要求索赔

2有 属于广告一种 受法律保护

3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以上情况没有明显单方面不利情况 不存在霸王条款。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不存在欺诈该合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