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在家我离婚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37:37
2007年的时候我们双方就已经感情不和,他还动手打人,一个大男人不挣钱养家,成天游手好闲,到2008年正月就离家出去打工,从走后就音讯全无,就好像是消失一样,迫于无奈我只有把孩子放在他家让他父母照看,自己在外面打工,后来我提出要把孩子接出来玩,他父母还不同意,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想到了离婚,但是因为一直没找到他本人,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去法院提出离婚,后来通过QQ联系上他,他说同意协议离婚,但是他是不会回来的,现在我该怎么办?去他打工的地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话,我都不知道他的具体位置,再说我一个人去的话我怕我的人生安全没有保障,还有因为2007年吵架他把结婚证藏了?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做?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急急急!

你完全可以在你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你的丈夫离开家已有一年多。
根据最高院民诉法意见第十二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结婚证是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既然你已打算提出离婚,婚姻机关已有证明,再说现在你只要提出离婚诉讼就可以了,那就让相关部门解决吧。

可以提的吧,好像只要可以证明两年无夫妻生活,就可以离婚的吧。

结婚证可以去民政局补办,补办完了去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会传唤他到厅,若他不来的话,可以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