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这份合同能告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59:57
我以前是某某珠心算公司聘用的教师,干了一段时间后我就没干了,辞职后我自己想创业,准备开一个培训中心,当然也要开设珠心算的课程,请问:由于应聘时和某某珠心算公司签订了聘用合同,里面有一条款我很担心,是“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开展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工作,乙方如有危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将赔偿甲方人民币一百万元”这个条款合法吗?他们公司能告我吗?谢谢赐教!!

此条约定是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如果你辞职后,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你们完全可以在通知对方以后,拒绝履行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方如果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你们就可以不遵守竞业限制条款。

你只要能证明不是他们部门出钱培训出来的应该没问题。

你最好还是去问问专业的律师。(这仅是我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