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59:15

明初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措施,包括下令农民归耕、实行屯田、改善手工业工人的地位和设立“预备仓”等。但是,由于封建专制统治的强化,封建赋役的恢复和负担的不均,而豪强地主又把赋役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官吏更如狼似虎欺压人民,这就激起愤怒,不断爆发武装的反抗斗争。明初农民起义的频繁是历史上各封建王朝开国以后没有遇到过的,构成了对刚刚建立起来的朱明王朝的严重威胁。同时,在新的统治集团内部,各种力量之间的矛盾在酝酿和发展。在这种背景下,明太祖将封建法制视为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恢复和巩固封建社会秩序的根本,是建国之初首要加紧的工作。

不知

以明太祖朱元璋为代表的明初统治者总结历代统治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系列的治国方略,其中对明初法制建设影响最大的是“重典治国”的立法思想。
1.元朝覆灭的深刻教训。朱元璋认为,元朝纲纪废弛,有法不依,造成官吏腐化,在很短时间内,被农民起义一击而溃。这从反面坚定了明太祖严格纲纪、惩治奸顽的决心。
2.“刑罚世轻世重”是中国的传统法律思想。早在周初,为贯彻“明德慎罚”政策,就提出“刑新国用轻典,刑乱国用重典”。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十分深远。
3.明初复杂的社会形势迫使朱元璋以“重典治国”。明王朝建立初期,由于连年战争的破坏,社会经济凋敝,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活动此起彼伏,统治阶级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斗争。朱元璋因此视之为“乱世”,基于“重典治国”的指导思想,明朝初年的法律扩大了反叛大逆等罪的范围,加重了对“贼盗”的量刑;并着重强调“重典治吏”,通过治吏达到治民的目的。
值得指出的是,当明初社会形势趋于稳定后,朱元璋又及时调整了刑事政策,在洪武三十年制定《大明律》时,他要求以“务合中正”为原则,所修的明律要“传之万世”。因此,《大明律》比唐宋法律苛重,但比明初的律令、条例还是轻得多。
重视预防犯罪和法制宣传,是朱元璋又一重要的法律思想。早在吴元年时,他就令人将律令中与民间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内容单独辑出,加以解释,形成《律令直解》一书,下发到各地,以使百姓知法而不犯法。洪武年间,又令各地“皆立申明亭”,将重罪犯人的姓名书于亭上,使人有所惩戒。当《明大诰》制定出来后,朱元璋又令民间广为了解,户户有大诰,处处讲说大诰。
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