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水库,有求于法,请求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0:47:56
修建水库,有求于法,请求法律援助

尊敬的法官同志们,你们好!
是有关我们当地修建的国家级工程“构皮滩”水电站淹没区土地赔偿的问题
首先是,我们生产小组最初的统计亩分是1000多亩,但不知为何在落实的时候只有700多亩,村民们都不服!
二是在谈赔偿问题的时候,当地政府没有给出具体的赔偿单价文件和相应的主要依据(如土地证和户口证明)群众得不到最直接的法律凭据,心中疑惑!所以,很多家庭纠纷由此而生,我们家就是受害者之一。
我们家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黎明村关庄组。也就是水库所谓的湄潭库区
父亲辈共四兄弟,其它仨的田、林地势偏高,只有父亲名下被淹。地、山林都是我父亲户头,国家征用名下土地,因家庭结构复杂,在统计过程中被我四叔阻挠,由于我们家只有三个有效人口,所以他要求我父亲名下十个人口中七个人的让出给他处理!我们一家坚决不同意,他又讲,当年分家时在我家山里面给他除了十棵树,这是我爷爷定下的!
但是现在山里头的树木全被集体统一卖出,他却以他的理由阻挡,使其款项无法下发,后来小组里头处理不了,就交给村组织调和,但又出现了问题,昨天村里当我父母面讲,真有十棵树,让我们家给出2000元把事情给了了,我们同意了,但后来,村里支开我父母写出了一张协议,以我们家十个人口赔偿款项的10%付予我四叔,并且已经盖好了章(对村里干部的这一行为,我们都十分气愤)称15日之内不服者提出申诉!由于我父母不识字,事后才知道,所以我全家也不服,才闹到今天的局面,这是山林方面
另外,土地方面,小组集体将赔偿户的一小部会划出,说是还有小组集体的什么地方有一块地弄错了,要将划出部分用作补偿,如此一来,赔偿户的面积就缩小了,村民们都不懂得其中的缘由,
我所介绍的只是事情的大概情况,现实远远复杂于此!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家庭背景:我们一大家自我爷爷名下,下放的是十个人口的土地,由于当地当时人口少,山林面积广,加上经济落后,所以每个人口都有自己的护木林和烧柴林(乡下生长燃料的地面)
在1994年之前我爷爷分家时就划好了区域,任他足下四个儿子挑,我父亲排行老二,平时为人正直,憨厚,兄弟中对家庭的贡献数他最多,老大、老三都不愿要现在的淹没区,而我四叔因年纪太轻,所以由我奶奶钦点,再加上父母之命,搞得

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看不惯这种情况,这个没有什么好讲的,只能能过舆论敦促有关部门的这种工作作风,你最好到博客去搞一下。我帮你到传

你可以到政府申诉,到人大上反映,或找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