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引进人才时对解决配偶工作方面的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0:04:43
本人博士毕业后到广州某水利单位就业,爱人是东北老家的人职业为警察,广州有没有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可以把爱人的工作也调到广州来仍然做警察。希望能得到负责的确切的回答这里先谢谢了。
不是问能不能把户口迁入广州而是能不能把警察的工作调到广州,你转载的资料我在网上以前就看到了。希望能有业内知情人士的回答。

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法规(转载)
  发布日期:2008-6-18 16:15:54

  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法规
  穗府[2003]72号文
  《印以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摘要
  人才引进类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的人才,准予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或分批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其未成年子女入户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来本市创业或被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保险纳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和外地单位驻穗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单位)正式录(聘)用(包括调任、转任,下同)或招用,按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手续。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二)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人才,属于未婚或已婚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准予本人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已婚的夫妻双方均是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人才,夫妻双方均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准予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来本市创业或被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正式录(聘)用或招用,按规定办理了录(聘)用手续或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办理了缴纳社会保险的手续。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3)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技能型人才。
  (4)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