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发票中介避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9:32:56
花了47.5万买了套二手房,中介带我交税的时候,开出来的购房发票是39万的款。我是做的公积金贷款,评估值是39万,中介给我的回答是因为评估多少,开的发票就只能是多少。对这种解释,我不相信他们说的,求求各位大侠知道的请告诉我其中的原因,如果能开到47.5万的发票是否要重新走公积金贷款手续(中介告诉我的).

第一:
中介肯定是蒙你.房价低了自然税少了.
这到问题不大.也就是省了点钱.不是给房东了,就是充当中介费了.关键是:你再转手时,由于你的成本低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多了.
第二:
购房发票的金额.应该是跟买卖合同的价格是一样的.中介可能是将合同价做低了.

第三.
税是交了,但交易了没有.如果是只交税没有交易过户,可以让中介去撤销.再重新做合同.再交易
如果已经交易过户了.那就没办法了.房子的名字已经是你的了.

注意:
最有可能的是中介做低了合同价(省税).
但.如果真实的成交价是47.5万.合同上却是39万.你完全可以只承认房子是39万卖给你的.你也不用支付47.5万房款.(可能性比较低,应该会让你签一张差价的协议.)

已经交易话.你就不要想还发票了.是不可能给你还的.除非,有法院的裁定.(但.合同是你自己签的,要是差价协议也是你自己签的.就没办法了)

他们是蒙你的

二手房买卖以合同价为准计税和贷款,开出来的购房发票是39万的款是不正确的。但一旦发票已经出具,就很难收回了。
如果能开到47.5万的发票重新走公积金贷款手续能行得通当然可以,问题是中介能有把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