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可以在台北长期居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43:35

看你的条件,如果不是有婚姻关系,或依亲或高级技术人员等条件就无法办理居留更不要说长期居留了
大陆同胞在台有配偶或直系亲属者,准予来台定居之年龄以满七十五岁为原则,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降低为七十岁:
(一) 在大陆孤苦无依,乏人奉养者。
(二) 在台父母、子女或配偶罹患重病,乏人照顾者。
(三) 在台原有户籍,於大陆沦陷前由台赴大陆者。

2 依本标准申请来台定居者,应检附台湾或大陆地区有关证明文件。

3 依本标准申请来台定居者,如有国家安全法施行细则第十二条第一至四款
情形之一,不予许可。但曾参加中国共产党及其外围组织、附庸党派或担任中共党、政、军机构职务,於到达第三地区后公开宣告脱离原参加组织者,得予许可。

除非大陆女子来是要嫁到台湾来依亲才可。

结婚后大陆配偶在台湾需前后住满两年后,方可办理工作证。
及提申请身分证,排队按件审核核准时间差不多八年左右才会
领到身分证。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17 条 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
一 结婚已满二年者。
二 已生产子女者。
前项以外之大陆地区人民,得依法令申请在台湾地区停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商务或工作居留,居留期间最长为三年,期满得申请延期:
一 符合第十一条受雇在台湾地区工作之大陆地区人民。
二 符合第十条或第十六条第一项来台从事商务相关活动之大陆地区人民。

经依第一项规定许可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满四年,且每年在台湾地区合法居留期间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得申请长期居留。
内政部得基於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专案许可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申请居留之类别及数额,得予限制;其类别及数额,由内政部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公告之...

长期居留无配额限制

大陆配偶(大陆新娘)依亲居留满四年,且每年在台居住逾183日者,由大陆配偶(保证人陪同当场对保)亲自向移民署申请长期居留。核发三年效期之居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