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付工资”存在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5:35:37
请教各会计师门
生产车间人员的工资计入了“生产成本”
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计入了“管理费用”
这样的话那“应付工资”科目好像都用不上
请问你们是怎么理解的

应付工资的借方是实际发放了多少工资,贷方是计提的金额,也就是应该发多少工资
计提的时候是: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应付工资

实际发放的时候是: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如果直接,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这样就看不出这个月一共计提(实发)了多少工资,会计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中间过渡性科目,这些科目都是必不可少的

你看来是个初学者,比如生产部门发生的工资,每月终了,要先计提本月的工资(现在还没发放)。工资一般是先计提而后发放的。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工资
发放时
贷:现金(银行存款)
借:应付工资
这是一个完整的工资发放流程。

应付工资科目已经取消了,现在是应付职工薪酬,他是一个过度科目,一般期末没有余额。

应付工资科目已改为“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的时候: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现金;
计提的时候: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