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问题~~~达人赐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22:11
发生一交通事故,一超载车行驶中把前面同方向行驶的车A撞了,A车又撞到了前面同方向行驶的B车,三车都是货车,超载车中副驾驶座位上的人死亡。经过调查认定,超载方为全责。现死者家属把A车和B车的保险公司告了,说AB两车有交强险,应在责任限制内赔给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和医疗费。

问题是:
1.有交强险的话,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责任都要赔钱吗?像本案,明明是超载的车的责任导致事故进而导致人员伤亡,也要让被撞车AB的保险公司赔钱吗?
2.该案中超载车如果有交强险的话应该不负责赔偿本车内人员的伤亡的吧?
3.死者家属要求AB车保险公司赔偿有何依据?保险公司若抗辩,有何依据?

拜谢各路大侠了先~~~~~~~~

1、本车的交强险赔偿碰撞对方的损失,交强险只分无责和有责两种赔偿限额,如果碰撞接触就应赔偿;

2、交强险不赔偿本车人员的损失;

3、道交法76条。

1.交强险赔付的是事故三者损失,同时也明确了无责任方的赔付责任。AB辆车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付费用。无责的赔付标准如下:
无责死亡伤残10000元
无责医疗费用1000元

2.超载车方应该承担死者的损失,毕竟是因为他的责任导致乘客的死亡。但是交强险不赔付死者。超载车唯一可以赔付死者的是“车上人员责任险”,如果买了,就能赔。

3.依据的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保险责任条款(国家统一的)。保险公司无任何可抗辩的理由。

此事故赔付是这样,AB辆车交强险各赔付死者1万元即可。剩余的部分超载车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