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问题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38:14
你好!烦请你在百忙之中,帮我解个问题,谢谢。。。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百货公司上班。我们公司是 富士康的供应商,我是我公司驻富士康的业务员,在富士康里面关系还不错。我公司的另外一个同事,问我能不能和富士康里面的员工(这个员工是富士康的仓库管理人员)买点货出来。事成后给我2000元。当时我答应了,也找到那个员工和那员工说了我同事出的价格,叫另一家供应商把我要的货送进了富士康,然后我叫福士康的一名主管,开了放行条,把货放出去了。(出去时,也是那家供应商的车拉出去的)然后我公司的那个同事,他就从富士康出去接了货。把货拿出去买掉了。。。第二天后。他在富士康里面把之前说好2000元和富士康员工该得的钱一起给了我,然后我留下了2000元。其余的给那员工。。。。事后。给富士康发现了。。让我把得到钱全部退了。。。然后以盗窃的事情送我们去了派出所。。。。。。之后,富士康罚了我们公司七万块钱。。现在我们公司老板找到我和我的同情。要我们俩人出这个钱。。。请问,我要出这个钱吗?为什么。。。。麻烦帮我解释下。。谢谢!

你们应该不算是盗窃事实,只能算是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赔偿,最多应是你们和公司各承担一半责任。

单位可追究你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这是由于你的过错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