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佳木斯2008年规范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方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49:17

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2008年工作津贴补贴的相关规定

1、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津贴补贴的范围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1月1日在编在册人员。
2、新参加工作执行见习(试用)期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科办员津贴标准;执行学徒期(熟练期)的工人,执行普工、初级工津贴标准。
3、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执行新任职务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标准。其中,机关工作性津贴就近就高(低)进入新任职务的津贴标准。
4、2008年1月以后从企、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调入起薪之月起执行机关津贴标准。
8、2008年1月至今工作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调出、退休、死亡等情况必须在备注处注明,工作人员职务发生变动后另行填表。
9、审批时需携带编制手册,2008年1月以后发生变动的需携带相关手续(或工资审批表)。
10、此次审批所需名册、审批顺序在群的共享中下载,需打印报表,一式三份,表中内容不得有更改涂抹;个人表到市人事局工资科领取,一式一份,装档表格不得打印。
11、严格按照标准按照审批时间进行操作。
注:08年工资发生变动未履顺工资审批手续的,暂按原工资标准调整。

佳木斯市人事局工资科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