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比较明白的来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54:36
我是2008年02月21日在某健身开始工作
到现在为止已经1年了 没给我签署任何的劳动合同,我现在准备辞职
请问我到底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我应该怎么做?找什么部门管这事?

还有如果这种情况我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么??

能说明白点么??

获得赔偿的希望大么??
关键连合同都没给我签,这一年是给我工资的 为什么就得不到赔偿了??

我需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去劳动局提起仲裁???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搜集你与此用人单位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就行,具体的你看下面关于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你可以带上证明与其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根据劳动法,你因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工作一年折算成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你举证与其有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其支付你双倍工资的补偿;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有,当然有,不管你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被裁。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月工资数X2X工作月份。

可要求08年3月21日至离职时双倍工资,可要求补交保险。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无合同可收集其他证据,如录音或工作证或证人

1、请问我到底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此你可以得到补偿1个月(如果工作超过一年为1个半月工资补偿)。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赔偿金:由于你工作已经满1年,因此应额外支付11个月工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到一年止)。
2、我应该怎么做?
如果想得到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你需要以书面方式向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