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委托人与第三人串通,陷害受托人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06:57
甲的上司乙叫他与丙签定一项买卖合同,(注:甲并没有乙的书面委托书)合同上标明欠丙货款8000元,甲拿着合同去找乙签字,乙叫甲在合同上注上甲的姓名,并盖上乙专有的处长盖章,(乙和丙本来就认识,是乙特别叫甲去丙那里购买的,但没有相关书面说明),我想问下,如果丙追讨8000元,在乙和丙都不承认的情况下,这比钱会不会叫甲来还呢?

请法律高手明示,谢谢各位.

首先我们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谁?就这个案例来看买卖合同双方是买方公司代表上司乙和客户代表丙,甲只是个职员没有代表权(如果有委托书话甲才有签合同权力)。买卖合同发生的是公司和客户间的买卖关系,职员甲作为中间人,只要没贪污货款,没贪污货物,官司打到美国也不会有人让甲去还钱,因为甲签的是合同不是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