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善意第三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4:30:58
有这样的案例。甲和乙夫妻关系。他们共有一辆卡车。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卡车卖给丙。已经交付,但未做所有权登记手续。问:丙是否可以取得所有权?甲是否可以请求丙返还卡车?

丙未取得所有权,甲可以请求丙返还卡车。

找个律师帮助代理解决。甲方应该没有权利再给丙方要求返还卡车的。应该和他的妻子交涉即可。

因车辆属于特殊设备,以证照户主变更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因此本案中,卡车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丙必须退还卡车,甲乙必须退还钱物。

您好,夫妻公用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分权。乙在甲不知情情况下擅自出受,本身可能是一个无效的行为。如果丙是善意,则可能享有所有权。但是,这种善意必须有证据支持。必须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

丙不构成善意取得,甲可以请求丙返还卡车

丙不可以 甲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