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借给别人钱至今没还。我也没起诉,现在他人已外出不知去向我还能起诉吗?谢谢您的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41:09

这要看你是否连续主张,佛则已经过了时效

我国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中间如果主张过权利的话(例如向债务人索要过,并且能够证明)从主张权利日重新起算,两年内一直没有主张,就成为无保护债权,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无时效中断情况时丧失胜诉权,但是债务人自愿归还的除外。

如果你有中间你连续主张权利的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如果没有则超过诉讼时效,你虽有诉讼权但丧失胜诉权。

如果有借条的话 应该可以吧 你最好到公安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