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应付福利费不需交纳所得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58: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允许按一定的标准税前列支

是这样,如果发生工会经费、应付福利费时有余额的,就先用余额,本期发生了工会经费、应付福利费直接进入了费用,原来的余额没用上,那么在汇算清缴时,要调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