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做法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07:56
我现在在一家小厂打工,现在想出厂了,但主管说是还在试用期不得辞工(合同里写的是3个月试用期)。如果辞临时工的话就要扣所得工资的50%,请问高人这厂的做法是否合法?而且经常加班到23点、甚至有的时候还加到凌晨4点。但是合同书里写的是月工作制是22天每天8小时制,这是不是也是合法?上面的如果不合法,那是违反了什么法律?最好能具体一些,谢谢!!!

广东胡律师:

1、辞临时工的话就要扣所得工资的50%,此做法不合法,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但不能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

2、合同书里写的是月工作制是22天每天8小时制,额外要求你加班的话,就要支付你加班费或调休,否则就是违法,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不是高人。但看你的情况我认为不合法,真TM黑厂

1.不合法。
2.工作天数与法律规定的差不多,但法律不是这样写的。
3.当然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