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汇核销操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34:37
请问在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中,核销差额中“原币金额”、“原因”怎样理解?具体核销时,怎样操作?是否指:假设报关时金额为HKD17692,收汇时也是HKD17692,但在收汇核销系统核销时,它们折回美元价是不相等,我就可使用“核销差额”吗?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核销单的美元价与水单的美元价不就不相等。那样的话,能通过审核吗?

eldenppppp的回答早已过时,而且也不符合提问者的要求.

现在的情况是,首先在电子口岸上申请核销单,然后24小时后带着操作员开到外汇管理局领取核销单;领回的核销单在报关使用前,要在电子口岸进行口岸备案,然后再到相应的海关去报关(报关时,核销单要加盖单位条码章和单位公章);现在的核销单是长期有效的,只要不保管使用,什么时候都可以用.当然,如果你长时间不使用,外汇局也不会发给你新的核销单.

关于问到的核销差额问题,如果你出口金额和收汇金额是基本相等,就不要去管他们折算的美元是否一致,按照正常手续核销就可以了,不用管核销差额的问题.当然,你这一批核销的最好是只有同一种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