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架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53:33
如果是对方先动手,然后自己也还手了.并且自己被对方打伤,这药费该怎么补偿.对方要赔精神损失费吗?

学生打架,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果属于未成年人,按照刑事责任年龄处理。
  打架属于斗殴,聚众斗殴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估计你们这个打架伤情也不会很严重,就算做司法鉴定也是属于轻微伤(就是皮下出血或软组织挫伤等)。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轻微伤的案件是达不到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顶多治安拘留对方15天完事。不过公安机关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这类案件由当事人自行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具体损失(如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由当事人提出,最终由法院定夺。至于你说的精神损失,一般情况下,这种轻微伤害案件是不存在精神损失的,就算你提出法院也不会支持。

这要看事情的起因是怎么回事
还有就是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自己看自己的伤,别再纠缠了

精神损失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