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托付给亲戚 法律上是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51:03
如果一个母亲临死前 把孩子托付给亲戚
还写了一张字条说是把孩子托付给他们
但是是母亲和亲戚们达成的协议 并没有得到孩子的同意 孩子事后才知道此事(孩子还有半年即将满18岁)
请问此字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孩子不愿意呢?
还有 所谓的托付 是指就是孩子生活起居的托付 还是关于钱财等一切的托付 还是以母亲立的字据为证?(PS:字据只有签名 并无手印)
还是以上说的都不是 而是由什么国家相关法律来判定的?

这属于委托监护,未成年人因为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制,需要有监护人,其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无法履行义务,可以委托监护,原则上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18周岁以后就不需要监护人了。

法律上没有所谓的托付一说,母亲临死前的托付,亲戚们愿意做就是他们尽了道义上的义务,不愿意,你也拿他们没有办法,除非有遗嘱说明,愿意将孩子养大就将房产留给他们的话,这叫附条件的协议。
如果你的亲戚真的把你养大了,就算你不知道,你也要谢谢他们对你的养育之恩。这个事情,是否需要孩子的同意,要看年龄,如果是2岁的,你在怎么问她同不同意。就算是在离婚案件中,问孩子愿意跟随哪方生活,也只是其中一个参考条件而已,还要考虑双方的教育、经济能力等等。如果你是想问,你快要到18岁了,对于不是父母的亲戚的管教感到厌烦,现在不想再有人管你了,你该怎么做,那你最好关门好好想想,你是怎么长大了,当然,如果你的亲戚虐待你,那又不一样。
随便说一句,如果你的亲戚办理了收养手续,那么他们就是你的法律上的父母,他们对你有抚养的义务,等他们老了,你对他们也有扶养的义务,这个与字据无关,与抚养事实有关,就像孤儿院的孩子,长大后不能对养父母说,你们又没有征求我的同意,之后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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