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七级工伤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4:55:11
左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截肢。(左撇子)
若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个赔偿法?
解除又是怎么个赔偿法?
别复制工伤赔偿法,我要的是符合实际的切切实实懂的人的答案。赔偿法第35条实在看不明白其意思。谢谢配合。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