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现实朋友盗虚拟财才能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15:02
受害人贡先生是淮安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是徐州的,受害人损失人民币4000千元。
原因刘某盗取贡先生价值4000元的虚拟财才。可能索赔吗?应该怎么索赔?向那个部门提出?

可以,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向公安部门起诉他,如下: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

刑法修正案第九条内容: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 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能,这属于破坏网络信息安全,今天还看了一个家伙盗金山的虚拟币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