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在部队得了慢性病 退伍后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0:32:47
我是一名义务兵 在部队服役两年。第2年 08年一月在地方检查出怀疑有强直性脊柱炎。当时看不出什么症状。
到了10月去部队医院住院确诊了。在部队看起来很好。 照样工作。 领导没做什么表示叫我回家好好休息。 退伍回家后 治疗不好 病情越来越严重。 现在怎么办 找领导就只给我开个条证明证明。请问我还可以会部队治疗吗? 还可以凭残吗?

首先我很同情你的遭遇.可是这里面也有你的一些毛病了!!!

在你检查出来有病时就应该接受治疗了,可是你还是照样工作<我知道在部队想休息很难!但是你的身体你自己都不去珍惜别人会关心你?他们只会看你干没干活!>

在部队有病就应该在部队治疗好在退伍的!

我建议你应该拿着你在部队医院住院确诊的证明和病志去找一找部队的主官<团长,政委一级的>不要怕麻烦!!!!!和他们好好说明你的情况.说我就想在部队医院把病治疗好!我想他们会给你想一些办法吧!!!!!!

是可以凭残的但是你不懂这里面的事,你去问问你部队主管凭残的军官吧<不要空手去>,还有就是在部队凭残是应该先治疗好才能在进行凭残的!!!!!!!!

因为你已经退伍,在部队是不能再办理评残手续了,如果你的慢性病影响了你的生活,可到当地残联进行咨询,根据你的病情,残联会给你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或为你填写相关的表格),安排你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或检查,如果你符合评残条件,会给你确定伤残等级的。

1.不可以在部队治疗了。
2.也不能评残了。因为你退伍了。听说过超期服役么?就是不退伍,在部队保留军籍,等着评残。或者等着提干,考学什么的。
3.楼上说的预备役,至少在我国,只是义务,没有权益。

是的,你可以回部队继续接受治疗,虽然你退伍了,但是你还有15年的民兵预备制军役,你在服役期间得病的,出示相关证明就可以了!

部队只给与一次性经济补助,如果评残了,之后是地方相关机构管理,如果没有评残,那么只有自己负责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