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爱国 只是出于知识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1:45:56
为什么中国 南海那块都是中国的 和非律冰贴那么近 他们没有吗?
以岛屿的话 那么又没人驻扎 去摆个东西别人就承认了吗? 具体是怎样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岛屿,可以同陆地领土一样拥有自己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经济生活的岩礁,也能划出自己的领海和毗连区,但不能拥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这项规定无疑提高了岛屿自身价值之外的价值,也就是说,只要拥有岛屿(岩礁)就拥有了海域。按照这项规定,以12海里领海距离计算,一个再小的岛屿或岩礁都可以获得1500平方公里面积的领海区,同时,还可以再划出12海里的毗连区;如果这个岛屿可以维持人类的经济生存,那么,还可再划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即43万平方公里面积的专属经济区。
△领海基线:通常是沿海国的大潮低潮线〔low-water line〕。但是,在一些海岸线曲折的地方,或者海岸附近有一系列岛屿时,允许使用直线基线的划分方式,即在各海岸或岛屿确定各适当点,以直线连接这些点,划定基线。

△内水:涵盖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所有水域及水道。沿岸国有权制订法律规章加以管理,而他国船舶无通行之权利。

△领海:基线以外十二海里之水域,沿岸国可制订法律规章加以管理并运用其资源。外国船舶在领海有“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之权。而军事船舶在领海国许可下,也可以进行“过境通过”〔transit passage〕。

△临接海域:在领海之外的12海里,也就是在领海基线以外24海里到领海之间,称为临接海域〔contiguous zone〕。在本区中,沿岸国可以执行管辖领海的反走私、反偷渡法律。

△专属经济区〔排他性经济海域〕: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基线起算,不应超过200海里〔370.4公里〕的海域,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这一概念原先发源于渔权争端,1945年之后随着海底石油开采逐渐盛行,引入专属经济区观念更显迫切。技术上,早在1970年代,人类已可钻探4,000米深的海床。专属经济区所属国家具有勘探、开发、使用、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权利,对人工设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环保等的权利。其它国家仍然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它符合国际法的用途〔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

△大陆架:依照本公约沿用大陆架公约规定,称“大陆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