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还多少利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11:48
2004年9月我因上学没钱,借了当时的女朋友2800块钱,我们大概于2005年中分手,因为当时没钱我给她打了欠条,2006年我大学毕业后找了份工作,因刚毕业当时家中还老是有事,没有钱还她,现在家里也事不断,就分别在以下年份分别还这些钱,她向我要利息还有通货膨胀费,我觉着利息需要给,但是通货膨胀费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给。利息给多少?怎么计算呢?通货膨胀费要不要给?
2006年10月21日 200元
2007年04月14日 500元
2007年12月23日 800元
2009年02月28日 2100元
我当时打的欠条她有,不过我也不知道她现在还有没有,那并不重要,我确实借了钱。我问她当时有没有写利息,写利息的话,我们按照上面的来算,但是她始终没有给我回复。我现在让这事搞的也头大了。请大家帮忙解决
假设欠条上没有写利息,利息应该给多少?怎么计算呢?通货膨胀费要不要给?
我也忘记了那张欠条上有没有写利息,如果有利息一切都比较好办,就怕没有,我只所以还3600,还有其他的钱,那些钱提起来就生气, 不过算了,请大家都提一下意见, 我也想还她利息,就是多少的问题,我感觉她要求的有点过分,要的利息(差不多3000)基本上是我借的钱,所以想问问

利息给多少?怎么计算呢?通货膨胀费要不要给? 最好回答的朋友帮忙计算一下利息,谢谢大家了
她已经结婚生子,结婚2年多了

私人借债大约是月息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通货膨胀费没听说还钱时要算,按你的实际情况给她点,以此给他一个交代,既然分手,不要理你.你给600元,叫她写个收据,说明所有债已还清,

个人意见就不需要计算利息多少了,既然你已经大学毕业并参加了工作,还她3个2800都不算多,毕竟以前是恋人,现在虽然分手了,想想过去的种种,就不能用钱来计算了。人家当时毕竟是帮了你。
还有一个问题,现在你们2人是否仍是单身,如果是的话,难道是以此事与你增强联系....后话我就不说了。

随便所说,别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