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的问题请教一下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1:05:07
我以前每次客户需要发票的时候一个人那里代开的,并且那个人对我说他们是代开的发票都是真的,因为有些地方给他们税务所的人,任务完成不了所以找人代开的,并且发票和真的一样,后来经侦的人突然把我带过去,监禁了一天,并且把我的通讯工具,家里的钥匙都给我拿去过,家里人也都不知道,最后我饿了一天,最后搜出来三四张发票,并且金额也很小,(因为我们业务很少)。最后他们罚款500块钱,就又把我放了。请问有懂法律的朋友吗,帮忙分析一下,我起诉他们会怎么样。

销售商品超过10元时,应主动向购买方提供相应的发票,如果自己没有发票的,可以向税务部门指定的代开窗口进行代开,不能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代开,根据征法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非法代开发票的,按代开发票的金额与发票张数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据人大常委会关于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最高可处以死刑的。签于你违反法律的情节较轻,处以相应罚款便不再追究你其他责任了。
如果你认为处罚的不合理的话,你可以进行行政申诉,在申诉未处理前,你不可以起诉。

代开发票是违法的……所以你触犯法律了…罚款还是轻的…没有被判刑,因为你的数额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