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前后邻居之间的排水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53:42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不动产相邻权的问题。
我家在北方农村,我家和前面邻居家之间隔了一条宽5米的马路,他家在前,我家在后。本来靠近他家的后面屋檐下有一条水沟,但是现在他说这条水沟引起了他家的室内环境的潮湿,所以他把这条本来“凹”型的水沟填成“凸”型了,现在水沟开始逐渐向马路中间和我们家的方向冲蚀和逼近,请问遇到这种事怎样解决比较合理?

为了避免闹邻里纠纷,希望大家给个有用的答案,谢谢!

(请太热情的网友不要“灌水”了,理解一下。)

我没去过农村...对于LZ的描述比较难以想象出来,所以也给不出什么解决的方法。
只是建议LZ找邻居好好谈一下,商量一个对两家都好的解决方法,或者找村委会的人出面,把两家聚集在一起共同商讨对策。以协商方式解决相邻权问题相对会比较好,一来双方可以征求双方意见把事情做得双方都满意,二来以后有矛盾也不至于全部怪到另一方,最后还可以增进邻里感情

一块石头自己拿不动,并不是此人可以把石头压在别人身上的理由

也就是说,他没有任何权利和理由把水沟引向你家,
但现在的问题是石头终究要有人处理,水沟也必然要有个流径,所以为今之计就只能是与对方好好商量,让对方清楚,把水沟引向别人的方法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增加邻里矛盾,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大家合力把水沟疏通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如果对方不理的话,可以借助当地的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进行协调,有第三方的劝解和说明也许会更好,烫手的山芋单独让谁来拿都不合适,互相体谅互相帮助才能根本的解决问题

  由于提供的信息不足,无法就排水纠纷进行定性,作出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最好在路中间埋个水泥暗管,两家各出点钱,或者让村里出钱,埋到路中间地下,不在你家门前也不在他家房下.

1、邻居间各自流水各自排;
2、公共道路公共用;
3、建议他家对水沟进行维护,不得侵害公用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