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躲避计划生育第三胎 请专业律师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28:50
您好:我现在已经怀孕3个月了,是第三胎,在外躲避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经常去我家找我(因为没有透查),并且要把我父母抓取,我的想法是是不是可以与我丈夫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再生下的小孩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如果以后再复婚那孩子的户口问题会怎样?谢谢

这样只会把事情越搞越糟糕!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法律的空子不好钻啊,如果办理离婚,生了小孩属于计划外非婚三胎,照样违反计划生育,再复婚后,孩子就界定为计划外原配三胎,叫法不同,处理上完全没有区别.孩子的户口应该是在父母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后能上的,代价不小啊.专业回答

一般来说很难,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超生的小孩子要上户口吧,现在大部分地区上户口都是需要计划生育证明的。到时候就是你求着人家罚你款给你开证明了。
不过现在计划生育罚款并不多,一般来说超生一胎罚款也就当地人均年收入的3.5倍至5倍,老老实实交了钱生一个也并不是多难的事情

这样做只会越弄越糟
建议还是想好如何妥善处理吧

这是国家的政策,法律并不怎么好用!关于超生这个事,尤其是在农村,法律更说不上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