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关于孩子的监护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3:50:07
请杨文战律师能继续回答。现在与孩子的外公外婆协商不成,要通过法律来解决,请问我能要回孩子吗?还有属于孩子的那份母亲死亡赔偿及离婚时留下的房产(婚前共同)和存款法院会判给监护人来保管其他人无权来设置条件限制吧?我在深圳孩子现在内地,如果他们起诉或我来起诉,因工作不方便可以请当地的律师帮我来打官司吗?如果可以是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涉并签合同吧?基本流程是怎样的?先谢谢了!

广东胡律师:

1、孩子的母亲去世,作为孩子的父亲你在法律上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你可以通过法律要回你的孩子;

2、母亲留给孩子的所有财产,只有孩子的监护人才能在法律范围内来处理(前提是用于孩子的正常使用),其他人无权过问;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规定,作为诉讼的当事是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只限于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其他人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4、可以与执业律师或到律师事务所按民事诉讼法签订法定程序上的托诉讼代理书。

委托要注意以下条件是:
1.转委托人须有合法的诉讼代理权;
2.须是转委托人基于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便履行诉讼代理职责;
3.须取得委托人的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认可;
4.须转委托诉讼代理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5.转委托代理的权限不得超越委托人原来授予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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