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有过精神病的人,最近十年一切正常,但是他持有精神病证致人重伤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7:15:22
一个持有精神病证的人,最近十年没有发作过精神病,最近和我弟弟发生纠纷,当时他利用凶器砍了我弟弟头部很严重,事发后他立即逃跑,请问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才妥当?

照理而言,那个人有精神病的可能性很小.发生民事纠纷利用凶器砍了你弟弟就应当负刑事责任.首先应该报警,把他找到.然后请医院的精神病专家做诊断.判断其有无精神病,如果没有的话.他就应该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你弟弟一定的医药费用和其他赔偿.如果其有精神病的话,他本身不会负有责任,应由他监护人承担责任/

很好处理 前提是找得到他然后报警 请官方做精神病诊断 如若没事 就按正常处理敢抓就抓 有事的话就是家里管理不严找监护人要求赔偿医药费 只是不能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