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11:54
被三个人暴力抢劫,脸部被打肿,没有其他。
被抢走手机一部,被抢后及时报警,抓住一个,在他身上找到被抢的手机。
手机价值800元左右。
问一下:能对他(抢劫我的人)在什么时候、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提出赔偿要求的时候,我要提供哪些东西??

谢谢!!!
谢谢前面两位朋友,请问一下是在什么时候提出呢??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提出时间你不用担心,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时间:
1.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应该在3日内通知受害者,届时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如果这时没有提出,也可在案件到法院以后向法院提出。
3.如果在刑事审理时没有提出,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还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
你所能提出的就是民事赔偿,赔偿你因被告人的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
1.积极损失,即你被打伤的医疗费用,必要的交通费。
2.消极损失,即你因伤不能工作所造成的误工费。
提出赔偿要求时,出示相关证据就行了,例如医疗费出示医院证明,收费票据,交通费出示发票,如果产生误工费的话,还要出示你的工资标准等。

民事赔偿要求有:
1、返还手机
2、赔偿医疗费用
3、赔偿因此产生的误工、差旅等费用
4、只需要提供医院检查证明和发票就可以了。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误工费、医药费、手机等
住院花钱的一些票据保留
不需要别的什么东西
在什么时候提出都可,
可以跟警察大爷说
也可以跟检察官爷爷说

在审理上述抢劫的人的时候提出民事赔偿。

一般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即到检察院阶段。你先在在侦察阶段提出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