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执法部门强行闯入民宅属于私闯民宅吗?气愤!~ 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53:55
我出去了,今天下午电力部门人员提醒我妻子我家有窃电行为。但是下午我家有急事,妻子去了娘家。当我妻子傍晚从娘家回来,听邻居说电力部门人员拿梯子我家楼上窗户爬入。把大门打开,正准备搬我家的东西作为窃电处罚。请问这算私闯民宅吗?法律应当给予哪些处罚呢?
请各位好心的朋友,详细说明下,我是一位不怎么懂法律的人,谢谢各位的帮助

属于私闯民宅。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当然算私闯民宅了,国家法律规定任何部门都没有权利私自闯入他们住宅,即使公安机关因公务需要调查也必须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准的搜查证才能进入私人住宅搜查。你可以告他侵权,要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算,他们只是电力部门,没有处罚权

当然是啦!就算你是执法部门又怎么样呢?除非你有搜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