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汇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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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变迁

  根据苏石兰制订的计划书,汇丰最初的资本总额定为港币500万元,分为2万股,每股250港元。开业时实收资本250万港元。

  1866年港英政府颁布“汇丰银行法”,规定除额定资本不变外,股份数扩大一倍至4万股,每股面额下降一半为125港元;在获得总督同意后还可以增加股本250万港元。1867年汇丰实收股本为300万港元。虽然该法令规定汇丰全部股份必须最迟在4年内交付完毕,但实际上汇丰直到1872年才收足500万港元,对此港英政府态度宽容。

  汇丰的第一批股东,已经显示出新银行所具有的国际性、地方性特征。临时委员会14家成员中,除了富商道格拉斯?拉泼来克和大英轮船公司,其他为12家洋行,个个实力不凡,其中宝顺、大英、、道格拉斯?拉泼来克、太平、吠礼查、公易、搬鸟八家是英商,琼记是美商,禅臣是德商,毕是丹麦商,沙逊是英籍犹太商,广南、顺章两家是印度商(帕西族)。有他们作为大股东,新银行便有了坚实的资金后盾。

  不过,当时英国在华最大企业怡和洋行(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和美国在华最大企业旗昌洋行(Messrs. Russell & Co.)却拒绝购买汇丰股份,因而缺席股东名单。当时同为英商的怡和洋行与宝顺洋行、同为美商的旗昌洋行与琼记洋行(Messrs. Augutine Heard & Co.)是生意场上有名的两对死对头,怡和与宝顺在鸦片贸易上关系紧张,旗昌与琼记也在航运业务上竞争激烈,竞争对手宝顺与琼记成为汇丰的两大股东,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怡和与旗昌最初对汇丰的态度。另外,怡和、旗昌等大洋行自身设有银行部门,长期从事利润丰厚的国际汇兑生意,汇丰在香港的创立对怡和、旗昌等大洋行(特别对于怡和)而言无疑是一种威胁。

  不过,与怡和相比,旗昌对待汇丰的态度比较温和。虽然一开始曾谢绝参与投资,但答应支持汇丰,到1866年12月,旗昌已与汇丰建立充分联系,于是加入汇丰股东行列,其老板福士(W. H. Forbes)还入选汇丰董事局。怡和则一直比较强硬,坚持与汇丰不合作,直到1877年才改变态度,其总经理克锡(William Keswick)加入汇丰董事局,3年后又当选为汇丰董事局主席,从此与汇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