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意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33:07
800~1000字

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共产党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政权后,进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和平的社会主义革命。它主要包括三大改造,即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彻底的变化。1956年底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所谓至少要100年才能完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从这个时候开始算起。

社会主义制度有着无比的优越性 ,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是针对资本主义的弊病而产生的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现实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第一,社会主义的产生,彻底改变了人民群众受压迫受剥削的社会地位,无产阶级

和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从根本上保证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爱国人士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力和他们的民主权利。

第二,社会主义不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而主要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生产

力,从根本上解决了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从而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第三,社会主义提倡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不断扩大社会福利,实现社会平等,避免两极分化。

第四,资本主义的发展,建立在对内剥削、对外掠夺的基础上,并用低价商品摧毁弱小国家的民族企业,用坚船利炮把它们变为自己的附属,尤其是对第三世界国家实行不等价交换。而我们的社会主义,主要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通过充分利用本土资源,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

当然,由于社会主义目前还处于实践阶段,我们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上述认识,还是十分传统的,是不全面的、肤浅的。随着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对其优越性必将会有新的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要想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正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基于以下前提:

1、由于社会主义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不断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因此,对其优越性的理解我们不可能是“先知先觉”,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