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问题。请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7:22:43
男的,有个7000万人民币左右。具体不清楚,但是从存折和贷款上面来看,现金最少是7000万。房子3套,每套差不多200万左右。
女的,基本没什么工作。

结婚了。男的出车祸死了。

男的,女的,他们的孩子(5岁),男的的母亲(一直在他们家居住,并且照顾孩子)

请问,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全部都应该给女的吗?
很痛心。很痛心。钱本来不是大的问题,但是女的太没有良心了,男的还在的时候,就常常夜不归宿。

人死了,但是没有遗嘱。

作为律师的你们,觉得法律残忍吗?我请知道你的回答。谢谢

1、当然不是全部都给妻子。

2、先拿出一半归妻子,剩余一半作为死者的个人财产进行遗产分割。

3、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母亲,孩子,妻子三人。那么各人得1/3。

4、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这么分。

针对补充“觉得法律残忍吗”回答:有的时候,对于某个人或者说是某个利益集团来说,法律是“残忍”的。但是就长远的眼光和全面的来看法律这么规定是有它自身的道理的。首先,有利于明确责任和后果。再者,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的,促进经济的发展。还有,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

总结说来,法律有它不完善的地方,但总体上是好的。用马恩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来看,法律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反过来说,又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我国的法律总体来讲还是适合经济的发展的。还有就是,我国的法律总体上来讲还是有它人性化和”仁慈“的一面的,这个从《刑法》来看,体现在几个方面:(1)对未成年人、孕妇不适用死刑。(2)凡是死刑案件都要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3)对自首、犯罪未遂、中止等的免除、从轻、减轻处罚等规定。(4)还有大赦、特赦等等。

反问LZ一个问题:法律也是规则嘛,就拿百度知道的规则来说。我本来是一楼的,但是为了回答补充的问题,却掉到最下面,是不是也有些不合理呢?这个主要还是由客观决定的。

1、婚姻中如果无财产协议约定,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2、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死者的遗产如果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
3、如果你所说的上述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丈夫和妻子一人应当一半,丈夫的一半作为遗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男女各一半,剩下的男的一半由女的、孩子和母亲平均进行分配,男的个人财产也由他们三人平均分配。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7000多万的财产应该由男方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