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女方要诈我房子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03:03
本人由于感情不合现在提出离婚,女方要求我赔偿20W.最主要的是房子的问题.我家有3套房子,一套是2000年我父亲买的,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还有1套是2005年我父母帮我买的,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第三套是2006年买的,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但是现在还有16W贷款在还(贷款也一直是我父亲在还),我和她是2007年领的结婚证.在我名下的两套房子均被我父母出租出去了(房租自然也就由他们收取),现在她离婚条件就是要分取这2年的房租收益.请问我该怎么办?

查查她有没有问题,要是有你就说了算了

你说的很清楚了。都是你的个人财产啊,提的要求也不合理,但是你想离婚,好聚好散,多少给他点得了,省得麻烦

无须担心。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均属于个人的,不属于双方拥有。也就是说你妻子无法对你们结婚前你的个人财产拥有享有和分配权。离婚后,你的婚前财产还是属于你个人的,婚后财产才由夫妻协商分配。

如果房子都是在你们结婚前购买的那就是你个人的财物,她是没有权利和你分享的。除非你结婚前有答应过或者有签过婚前协议以后厉害会对她有什么补偿那就另当别论。当然还有你们离婚的理由也有很大关系是你出轨或者她对不起你等等这个你个人私密的问题也得分析在内,如果是你出轨那么你提出离婚她要是不愿意的话当然可以提出赔偿只是这个问题也得你们自己的去协商。而且我个人认为你两套房子2年的收入应该不会到20W如果她只是要2年房子出租的钱其实你们是可以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