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到底是由出口商还是进口商来签发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14:55
求助各位网友,我一直都搞不明白汇票的出票人应该是出口方还是进口方,我从网上搜索的结果: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汇票,打个比喻:你可以签发一张票据给另外一个人B,要求C(可以是银行或企业)见到你签发的票据时,支付给B一定的钱。
在这你是出票人,B是持票人(也是收款人),C是付款人。当然,B可以把票据背书给别人,比如D。

如果是这样的话,汇票不是应该由进口方签发吗,那为什么我们信用证结算货款都是由我方(出口方)来开汇票?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长时间,希望各位老鸟指点迷津

汇票可以由进口方开出,也可以由出口方(多为信用证业务中)开出。
1、汇票由进口方开出,上面写有一定金额,然后进口方当做钱来给出口方,买他们的货物。出口方发货后,就可以拿着这张写有一定金额的汇票,向汇票上写明的某一银行索要这笔款项。交易结束。
2、汇票由出口方开出(这个稍有点麻烦了,大多用于信用证业务中),首先明确的是出口方自己开汇票,开给进口方当地的某一银行,让其付钱。 第一步,自己需要将汇票及其他相关单据交给当地银行,然后当地银行邮寄给进口方银行。第二步,进口方银行会收到汇票及相关单据后后会通知进口商来检查你的汇票(检查有无多要钱,大小写有无错误等等),进口商查看无误后,才让该银行汇钱,汇给你公司所在地的当地银行(注意不是直接汇到你公司的账户上)。第三步,自己公司所在地的当地银行收到汇款后再把钱转到你公司的账户上(这一步自己才收到钱)。交易结束。
这就是为什么汇票的定义中:“由出票人签发的,开至另一人,要求后者即期、定期或在将来某一时间,向某一特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命令。”不指明出票人是谁的原因了。

汇票的定义没有错,信用证的操作也没有错,只是你举的例子可能有点出入,你把出票人和B等同就好理解了;

因为信用证上的汇票,就是出口方签发,要求进口方见票支付的凭证。

汇票啊,可以是出口方签发也可以是进口方签发啊,但注意一点就是汇票是个值钱的单子。流程有点差别。
由进口方签发,然后把汇票给出口方,出口方收到汇票,看看找谁承兑换钱。有信用证就不签发汇票了,否则给了两遍钱,不好;
由出口方签发,然后把汇票给托收人,让托收人拿着汇票找进口方换钱,千万别直接寄给进口方,否则对方不给钱就不好了。汇票与信用证配合使用的话,这说明信用证里没有要求具有物权的正本船运单据,那么就用值钱的汇票顶下。这种情况是银行是托收人,你把签发的汇票和其他单据给银行议付,没问题银行就把钱给你啦,银行拿着汇票等让收货人付款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