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拿到这笔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17:16
情况是这样的:
我去年应聘上了一家单位,他有自己的派遣公司,我和他的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和他签订了上岗合同,在上岗合同中,他和我约定了竞业禁止条款,时间是两年,补偿金额是每月工资的15%,约定在我离职的时候一次发放(大概是两万多)。如果我违反竞业禁止,以后可能面临最低50万的赔偿。
我大概工作了一年。今年准备离职。
还有两个细节是:
1、在我工作的这一年里,实际上是被该单位以项目合作的方式派遣到另外一家单位去了,实际上一直在那家单位上班,从来没有回过和我签订上岗合同竞业禁止条款的单位。也就是说,我实际上对于原单位的业务秘密等是一无所知的。
2、我最近很需要用钱,那笔竞业禁止费对我而言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事实上两年内我也不可能在竞争行业再从业的。所以我希望能拿到这笔钱。
问题是:
1、我能拿到这笔钱吗?
2、原单位会不会以我未在他的单位上班进行抗辩?
请帮忙解答!越详细越好!谢谢了!

大家都希望你能够拿到,如果要混分的话我也回答你能拿到。
1 实际上你能否拿到,取决于公司的意愿,合同中虽然写了竞业禁止的补偿2万多元,但是如果公司觉得没有必要执行此竞业禁止条款的话,当然不用向你支付。
2 如果公司不支付此竞业禁止补偿的话,也就意味着你不再负有保密义务,你可以去同类公司工作。即使你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申请,从目前的若干判例来看,法院也不会支持。
3 通常有这样要求的公司,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很严,尽管你是被派到另外的项目公司,多少还是对公司的一些技术与商业秘密有一定了解的,估计公司会向你支付的。

以劳动合同为准

咨询律师

您好。首先您的情况属于劳务派遣,您的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因此您与用工单位所约定的竞业禁止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其性质应当属于民事合同。您可以请求用工单位履行该民事协议,但它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另外用工单位不得再次派遣,这一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要求派遣公司承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责任,支付经济补偿金。
v1、能够拿到。应为该协议依法成立,内容合法有效。而他规定的是离职时一次发放。那么你自行离职也应当属于该情况。只要你违反该协议,你就可以拿到该款项。(但是你要向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索取)
2、该抗辩理由无效。你应当向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要求款项(派遣公司),那么按照派遣公司的性质以及劳动合同的内容,显然这个理由不能构成不支付款项的理由。

能!
不会!
很简单的问题,干什么弄的那么复杂啊!
被你打败了!

看你搞的关系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