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逮捕后为什么迟迟不肯判决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00:47
已经逮捕了,案子过了检察院,是不是又返回派出所了,怎么一点音讯都没有了呢,也不说是调解,也不说判决,就要这么耗下去吗?现在我应该怎么做?请律师取保呢还是找人取保?请律师的话,保出来的机会大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三个月)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审理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以上羁押期限就超过8个月,最好通过律师了解案件的审理发展情况。

你好,刑事案件逮捕后侦查机关还有2个月的侦查期限,在这2个月内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移交到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个月,检察院再移交法院审查判决,一般法院一个月内开庭审理并判决。所以根据你的叙述案件还属于侦查阶段,这个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变更强制措施(即申请取保候审)等。
至于是否能够取保候审与犯罪嫌疑人所犯得罪行及认罪态度、对社会的危害性等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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