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对租房的押金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37:41
请问:法律对租房的押金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吗?我在大连时,租同学的合租!是上一个同学要回家,所以转租给我,因为房子还没到期,所以暂时没有和另一个同学签合同!只是写了押金收条,同意将要回家的同学的押金转给我,也就是我,我把押金给这名要回家不租的同学,就可以了!但是后来,由于原因,在还没有签订合同,我就不租了!当时水电费已付清,但是押金同学未给我!当时说钱紧张,暂时给不了,说开工资才能给!那是2月初了,现在马上4月份了,她说房子因为没租出去,造成了她白交了另一个屋的租金,所以不能还我押金!请问:我有权利要回我的押金吗?
收条写的是押金!不是定金!房租另算的!

在法律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需要交押金。

合同并未履行,你可以要求返还押金,但如果收条上写明的是定金,则不予返还。

你有权要回你的押金,押金是作为承租人对出租人房屋的一种保证,也就是说出租人为了避免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坏出租人向承租人事先以一定数额的钱作为保证。若承租人没有造成对出租人的损害,出租人在租赁终止后必须将次押金返还承租人。

定金还是订金?
若果是定金的话是,合同未履行的时候是可以返还的,但要是订金就不能返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