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用可以一次性全部摊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3:03:4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并且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你可以按照会计准则一次计入当前损益

但是税法不允许 要按照3年摊销

所以汇算清缴是要你调整的

你最好按照税法的要求分3年摊销

按新准则,开办费列管理费用,直接进入损益;
已列待摊费用的开办费,在五年内摊销完毕,不能一次摊销。

新准则的规定是开办费要以生时计入管理费用,但税法规定要不低于3年进行摊销,所以,即使你一次性进费用,汇算清缴也要进行调整。

新准则的规定是开办费要以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所以不用考虑一次摊销了。

小额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但税法上规定要不低于3年进行摊销,所以,你一次性全部返销了,汇算清缴时还是要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