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案的法律知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52:53
关于一宗双方斗殴命案,(一方)先挑起事端叫(二方)来某地址斗殴,死者为一方一员,二方的人都是小A叫的,是为了小B与一方的事情,小A下车没有动手,请问按照法律小A要判几年牢??急急急
医生说致命的一刀是**动脉,请问砍的那个人是不是严重些呢。

砍的那个人肯定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小A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由于在聚众斗殴中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事实,首要分子对聚众斗殴中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要负责的,因此,对小A也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小A和砍的那个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至于具体会怎么判就要看他们的认罪态度,以及有没有自首情节或立功表现等综合情况了。

  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条文: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
  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
  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