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手房可以用公基金货款吗?怎么的办理我的利益才不受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3:55:28
我看上一套三房二厅的电梯房,而且是清水房,房价是38万,房主是在房子未建成的时候先付了30万给售楼部要下的,现房子建成了,他想转卖给我,可是他还有8万没有付给房地产公司,房产证他也还没拿到手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什么方法处理过户问题我的利益才得以保障?房主的意思是叫我先付他30万,他把房子过户给我,另8万就由我和房产公司还?这样办行不?要找哪些部门办?还有,我有公基金可用,这种情况下能用吗?如果直接给30万的话给房主,我的公基金还能提吗?用什么好的办法既可以买到房又可以用公基金?

你买此类房的话,要涉及到的问题1:房产证如果房主没有到,建议还是别买,因为其中牵扯到产权问题比较麻烦,我们这里是5年之内房屋不让买卖,意思就是说5年内你拿不到房产证,也就是过户问题解决不了,如果实在想买,那你就去公证处公证一下,等5年后再过户到你的名下。
问题2:根据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此类房是不让使用公积金的。
最好的办法:在房产证还没下发之前去售楼部门直接把名字改写成你的,估计一般售楼中心是不让这么办的,你还得找人托关系,因为售楼部门不会让买卖双方私下这么交易的!至于这步能顺利进行的话,使用公积金的程序你找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补充楼下所说的最好的方法是要全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