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在其哲学中为什么难于处理道德责任(duty)的矛盾和对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4:50:03

这个可以用例子来说明.伦理学总是哲学中不太正统却有很麻烦的理论,所以宁愿用例子说明.
比如,你是一个火车司机.火车正处于分轨线上,轨道正前方上现有4个小孩在睡觉.如果你直接驶过去,这4个人很可能送命.如果你改线,则可以挽救则4个人,但旁边轨道上的个小孩却很可能送命.你怎么选择,该不该改线呢?如果你不改线,会死更多的人;改线只牺牲一个,用(按理说不该死的)一个人的性命拯救应该死的4个人的性命.如果你选后者,法律上是否应该判你谋杀罪呢?
再比如,现在医学界的争论:一个重病患者的安乐死请求该不该同意并执行.执行的话是谋杀吗?不执行活着也没意义,而且是他自己提出的死亡请求.另一个例子,植物人的生活方式等同于植物,我们可不可以视他们为植物,不管他们,任其生死.
这些例子不好解决,在现实生活中也总是人刻意回避的.

因为在康德哲学中,物自体和现象,理性和感性,内在和外在等等都处于完全割裂的状态。而事实上,所有这些概念都是整体的一部分,是不能割裂的。

黑格尔用绝对理念统一了康德的这些割裂,马克思用历史唯物论统一了康德的这些割裂。但两位的统一方法一直被人们所争议,并且,这方面的争议将永远继续下去,康德期望的“永久和平”恐怕难以成为现实。

因为……很简单,他把自在世界和现象世界分开,也就是说,人跟道德不在同一个领域,所以无法调和啊。道德只有借助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