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里交个人所得税里面的工资要填扣除养老金和各种可税前扣除的费用后的金额还是就不扣除应发的数额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51:35
比如公司一员工的工资是2500,其中可税前扣除的金额有通信费300,社保金225,最后实发金额是2275,那在个税全员申报系统里填的是哪个金额呢

根据税法的规定:

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从第一条可以看出,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不需要记入收入算个税,如果没有其他扣款事项就是实发金额,不过讲实发金额肯定是不准确的

被你讲的有点犯糊涂了,应发2500,扣通讯费300、社保费225,实发是1972呀
在系统中填2275,通讯费是不能够税前扣除的

扣除以后的金额。

应发工资-扣除的各种社会保
才是应纳税所得额

实发金额